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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劳动仲裁

2018-08-26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纳税在每个国家都是公民的义务,无论其收入多少、职位高低,向国家缴纳税款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纳税必须合理与公平。如果我们现阶段还不能做到收入的公平与合理的话,但至少可以避免明显的不合理纳税出现,更不应该让不合理的税收,再次侵害到收入最低的农民工阶层。

农民工收入的相对微薄,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些弱势群体的诸多权益长期被忽视、被侵害,其中最最严重的就是拖欠工资。工资被拖欠,对于任何一个工薪族而言都是不可接受的,也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而收入最微薄的农民工群体,拖欠他们的工资更造成他们的生存困难。

由于相关法律的完善,几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遏制。但是遭受一次伤害的农民工现在又面临第二次伤害,费尽周折、千辛万苦追讨回来积攒一年的工资,居然还要按一年工资的总数一次性扣除个人所得税!

众所周知,税收除了给国家提供财政支持外,还兼顾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通过个人所得税的杠杆,平抑一下收入的不平均。如果把农民工辛苦一年的工资一次性缴税,显然违背了制定税收政策的初衷,不是“杀富济贫”,而是加剧了贫富悬殊!

诚然,如果能够提供劳务发生地税务所申请认定是补发工资,税务部门可以酌情处理。尽管无形中又给农民工增添麻烦,但毕竟还是人性化地找到较为合理的解决办法。

2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处理

申诉方:严某等26人,某棉纺厂合同制工人

被诉方:某棉纺厂,法定代表人:李某,厂长

1992年10月棉纺厂招收了26名女工。在3个月试用期后,工厂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发给这26名女工的工资。1993年2月底,26名女工在正式成为该厂职工后,厂均未发给工资,只是每人发了60元生活费。为此,26名女工找到厂长交涉,厂方说要研究一下。结果是厂长去了境外,其他管理人员作不了主。女工们无奈只得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公正裁决,补发全部拖欠工资,并保证以后按月发工资。

某棉纺厂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1991年开业,1992年扩大了生产规模,同时招收了26名女工。在签定用工协议时,棉纺厂提出试用3个月,每月工资12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80—240元。然而在试用期的

3拖欠工资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八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八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就此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而根据我国行政处罚

4拖欠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问:我在一家公司任职生产课长,离职后拖欠3个月工资,讨要多次无果,想申请劳动仲裁,支付工资,补偿金和额外加班费,但无劳动合同,工资口头协定为4000,生活补助300,每天工作12小时,从未计算加班费。时间从2006年4月到2007年9月,每月加班100个小时左右,辞职后一个半月未发工资,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法,我可以申请支付工资.补偿金和额外加班费,但具体数额不清,请问如何填写申请书?怎样举证?我手中只有工作证和几个月的工卡复印件我在一家公司任职生产课长,离职后拖欠3个月工资,讨要多次无果,想申请劳动仲裁,支付工资,补偿金和额外加班费,但无劳动合同,工资口头协定为4000,生活补助300,每天工作12小时,从未计算加班费。时间从2006年4月到2007年9月,每月加班100个小时左右,辞职后一个半月未发工资,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法,我可以申请支付工资.补偿金和额外加班费,但具体数额不清,请问如何填写申请书?怎样举证?我手中只有工作证和几个月的工卡复印件。

答:用人单位有以下几点违法:1,没有和你签定劳动合同.2,超时加班.3,拖欠员工工资.你现在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的举证是倒置的,但最好有工资单,上班打卡复印件,人证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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