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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请假扣工资吗

2018-08-27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15天/30天+15天

根据最新修订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延长生育假的天数和其他福利待遇,需要看地方修订的新计生条例。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2休假保胎却被解除劳动关系

案情:

小李在兰州一民营企业上班,7月8日,在家休假保胎的她收到一封公司寄来的信件。信中说,小李的假期于6月30日休完,因未能按时上班,也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连续旷工超过3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单位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从7月1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随后,小李与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因协商未果,她便通过诉讼进行解决。

律师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分析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合同中存在的不当之处,考虑到用人单位已经招聘其他人员替代了小李原来的岗位,小李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要求已不具备履行条件。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角度出发,

3保胎假、产前假、产假、哺乳假、流产假如何休?

保胎假、产前假、产假、哺乳假、流产假如何休?1、保胎假。《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这个文件虽然当时针对的是国有企业,但是现在企业都在参照这一精神,对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

4产假 产前假 哺乳假 保胎假规定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 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

5女职工保胎是否受医疗期限制

案情:

吴女士任职于某公司,在发现自己怀孕并去医院检查后,医生建议吴女士休假保胎。在之后的几次检查中,医生都建议吴女士继续休假保胎,并开具了病假单。吴女士每次都按时将病假单交至公司,按公司规定办理请病假手续。在吴女士保胎休假了3个月后,接到公司的通知,通知她因为法定医疗期已满,所以之后的休假都将作为事假处理,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吴女士不理解,明明自己有医院开具的病假单,为什么还要算作事假?公司则声称,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法定医疗期满后公司可以要求该员工来上班,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以在按法律规定支付替代金和经济补偿金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现在考虑到吴女士是在孕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的假期,就按照事假处理。

评析:

那么法定医疗期满后,女职工继续休假保胎到底能否按照事假处理?首先,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待遇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休息

6上海怀孕保胎假工资待遇

日前,上海怀孕保胎假的规定修改完善后,引发热议,上海怀孕保胎假工资待遇有哪些呢?解决了网友们在上海法律咨询热线提到的问题,以下是劳动法律咨询中关于劳动违约金的规定,希望能解决你们的疑问,如有其它疑问,可通过华律网法律咨询电话免费电话途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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