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深圳2011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20元
2011年4月1日起,深圳市开始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月调整到13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9.8元/小时调整到11.7元/小时。
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等于劳动者每个月拿到手的总工资收入,其中加班工资,还有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等均不属于最低工资范围。最低工资标准调上去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参加社会保险的计算基数也得跟着标准上调。
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全市所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工资。我市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都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违规企业将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按规定补发劳动者的工资;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向劳动者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情节严重的,还可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有的企业发给员工的工资没有低于最低工资,但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这也是违法的。此外,不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否在4月1日前签订,也不管是固定期或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低
2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9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3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最低工资标准8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6.8元/小时;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最低工资标准8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
3鹤壁市最低工资标准本月起鹤壁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10月1日起,鹤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800元调整为1080元,浚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600元调整为820元,淇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00元调整为950元。
4濮阳最低工资标准濮阳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出台之前,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市辖各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根据新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50元,市辖各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20元。
5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可达1100元山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在分析全省经济发展、就业状况、物价水平和职工工资增长等情况,综合考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因素,经过测算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研究确定的。这也是山东继去年5月1日以来,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100元、950元、800元,平均增幅26%;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元、9.8元、8.7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6宁夏欲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区将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完成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并研究制订我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和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实施办法。
今年起,我区将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调,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10年,我区将一、二、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提高至710元、660元和605元,平均增幅达到24.9%;将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提高到7.6元、7.2元和6.8元,平均增幅达18%。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我区将适时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1年,我区还将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制度,适时调整我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标准。
7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11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粤府函〔2011〕1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幸福广东建设,现决定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3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8三门峡市最低工资标准三门峡最低工资调整方案敲定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市区、义马市、渑池县、灵宝市、陕县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0.2元;卢氏县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8.9元。以上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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