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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是怎样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

2018-09-02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重庆市职工因公死亡赔偿标准

重庆市职工因公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 重庆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3、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死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

配偶外的其他亲属= 死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

如死亡职工的配偶或配偶外的其他亲属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则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亲属有多人的

可累加,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备注:职工因公死亡所能享受的上述3项赔偿,但也有区分:

1、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上述1、2、3项待遇全部享有。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享受上述第1项、第3项待遇,第2项则不能享受。

3、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

4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范围如何确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2条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的确定条件是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父母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工伤待遇是怎样的呢

职工非因工死亡,支付丧葬补助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的政策。仍然执行。1953年1月2日,原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后劳动部分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细则修正草案》。那么职工因工死亡的工伤待遇到底有那么些呢?

职工非因工死亡工伤待遇之丧葬费是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工伤待遇之一。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职工非因工死亡工伤待遇之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员工自杀的行为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是不属于工伤的,所以是不按照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那职工自杀死亡待遇如何可以参考下面的标准:

6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法律咨询:在北京,现在的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如何?

北京免费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退休职工死亡待遇:

按现行的《北京市职工死亡待遇》 二、职工因病死亡待遇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 2

7伤残职工因伤导致死亡的是否工伤死亡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享受哪些待遇

一、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二、1-4级伤残职工伤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1.伤残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但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5-10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不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律师提示】

①停工留薪期死亡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②1-4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享受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外的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③5-10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不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一、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规定:

8北京市职工死亡待遇是多少

工伤法律咨询:北京市职工死亡待遇是多少呀?我同事在工作的时候突然心脏病发,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在公司正与家属商量给付金额的问题,请问:北京市职工死亡待遇是多少的?。。

北京免费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北京市职工死亡待遇问题:

待遇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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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待遇待遇待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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