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的时候,是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里,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需要予以考察劳动者的。那么,我国法律对试用期有何规定?下面,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主要条款达四条之多,主要体现为第19条、第20条、第21条和第83条。
第19条对于试用期设定的期限、次数和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试用期不得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单独约定,而是必须与劳动合同期限相结合来确定,其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也重新进行了调整。该法规定:劳动合同期
2试用期是否要签订合同企业都会与新员工约定好试用期,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也会觉得很没有安全感,因为单位什么承诺都没有给自己,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听人说试用期也要签合同,那么,试用期是否要签订合同?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其条件是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提出单独签试用期合同,或者单位要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那这样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划定:试用期包含在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一名劳动者离职后,若干年后又重新入职,用人单位能否再次与该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从法条文意看,显然是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3单位延长试用期的相关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但是单位却无故延长试用期,这样做合法吗?小编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单位延长试用期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孙某与某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孙某出过几次小的差错。于是公司在试用期满前通知孙某,鉴于孙某需要进一步考察,公司决定将其试用期延长3个月。6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作出决定,由于孙某在试用期的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条件,公司与其。孙某该怎么办?
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错误的,王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收回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只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4如何避开试用期风险呢我们一般进企业公司都会有一个试用期,试用期也就相当于是一个考核期,如果考核通过的话就可以顺利入职,在试用期期间有很多风险,应该如何规避呢?今天,就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案例1
双方自愿约定超限的试用期,是否有效?
【案例背景】
廖女士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公司提出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2600元/月,此后按3400元/月计算。考虑一时难以就业,为获得该份工作,廖女士只好答应。如今三个月已经过去,廖女士觉得自己在试用期间所付出的劳动、创造的效益与所得到的工资之间实在悬殊,曾向公司要求给予补偿,但遭公司拒绝,理由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后,彼此都必须遵照执行,廖女士自然无权反悔。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案例解析】
首先,廖女士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的约定违反了我国现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鉴于廖女士与公司所签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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