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带薪年休假是符合条件的职工,每年都可以享受的一种福利待遇。只要职工在某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便可按照“累计工作”年限,即在各单位工作的累计工龄来享受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
2不休年假工资怎么算主动不休不能享此待遇 跳槽可享年假补偿
周一早上醒来,许多人的手机被“年底了,未休年假3倍工资拿了吗”的微信刷屏。3倍工资?真的还是假的?分别从人社部门和律师处了解到,年假未休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员工主动提出不休,这种情况不能拿3倍工资;另一种是用人单位提出不休,这种情况可拿3倍工资。而界定“自愿”的标准,就是用人单位能否提供书面证据证实“员工自愿”。
“12月中旬开始,来休年休假的申请都堆成堆了。”在广州天河区某单位做HR的小林告诉,每到年底,都有很多同事扎堆请年假,他们部门的所有人几乎都忙于协调同事们错开休假。
小林称,由于公司的年假每到年底便会清零,所以才出现年尾扎堆休假的情况,“去年,单位就给申请年休假但最终协调没休的同事补发了3倍工资,但未申请休年假的同事就没有这个待遇了。”
那么,没休的年假要过期作废了吗?补贴究竟该怎么算?
3未休年假能获得补偿吗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项制度涉及劳动者的重大经济利益。因此,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时维持基本生活,也可以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谨慎行使合同解除权利和终止权利。今天,小编就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解析这一问题。
近日,A公司人事部门高某收到小白以EMS快递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中以“A公司拖欠未休年假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高某看到该解除通知书后,对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支付年休假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产生疑问,为此,高某咨询了我们,笔者对此给出了如下答复:
首先
4关于休年假的那些注意事项快过年了我们都会休年假,公司的年假是怎么放的呢,休年假需要哪些资格呢?接下来有关休年假的一些常识的相关内容由为您介绍!
一、享受年休假的资格是什么?
答: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的规定,员工只要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享受年休假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吗?
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当年度虽不足一年,但可折算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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