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洪泽是江苏淮安市首批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之一,这座素有淮上明珠、鱼米之乡之美称的生态环保城市被注入了新的活力,再次扬帆起航,破浪前行,开始打造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创建之路。 去年以来,洪泽县委、县政府把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县委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安排部署,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建设,与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级卫生城、省级文明城、省级园林城等四城同创活动相互融合,与勤劳质朴、勇敢创业的洪泽人一起开拓,一起拼搏,使创业的种子在这片热土更加广泛地播撒开来,生根、发芽、开花,结出了累累创业硕果。 对洪泽老百姓来说,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已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创业行动。对洪泽县委、县政府来说,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远不止是一次活动,更是扎扎实实的惠民举措,是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倍增。自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创业氛围日渐浓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创业理念深入人心,广大城乡失业人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创业、支持创业、崇尚创业、自觉投身创业的大创业态势已基本形成,举办各类创业培训班72期,培训学员5428人,扶持创业成功2845人,带动就业9540人,创业成功率达到52.4 %;为11199人个体经营者减免税收金额956万元;为155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91万元;落实创业扶持引导资金500万元;建成就业创业孵化基地11个;新培育带动3人以上创业典型57个;建成市级创业基地4个;建成公共创业服务机构13个;新增创业4724户,创业实体成活率达87%。 强化行政推动,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全民创业实现充分就业,是洪泽县一直以来的不懈追求。2013年7月,县政府成立了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人社、工商、税务、金融等4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规划、研究创业扶持政策和部署、督促、考核、表彰创建工作。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县政府主要领导到会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副县长作工作安排。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洪泽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洪泽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目标责任分解》和《洪泽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职责分工制度》,对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建立了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例会、联络员会议等制度,多次召开协调会、推进会,定期研究部署创建阶段性工作,分析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镇、村均建立了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县人社局还专门设立了洪泽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以加强对全县创建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服务工作。 强化舆论引导,造浓创业氛围。近年来,洪泽县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政策体系,在全县营造出一个宽松和谐的创业环境。一是宣传创业政策。利用报社、电视台、流动宣传车、电子广告屏、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创业政策、意义;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介会、三进创业普训;利用创业者协会、创业专家咨询团、消费者协会等各类民间社团组织广泛开展创业咨询,发放宣传资料15余万份;开通创业咨询热线,接受群众咨询5万多人次;在县城镇设立宣传长廊,在镇村、公路沿线、工业园区树立广告牌、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泛宣传创业政策。同时,县创业指导中心编印发放《创业项目推介宣传册》5000本、创业培训宣传单10000多份。二是宣传创业典型。全县树立县级创业典型30名、市级创业典型70名组建创业宣讲团,赴各镇开展巡回宣讲;将入驻工业园区的优秀企业、创业带动就业先进事迹制作成专题片,在工业园区、各镇进行播放;对创业明星、优秀创业带头人进行表彰奖励;县人社部门组织创业人员参与市人社局组织的创业大赛、创业摄影大赛、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创业项目成果展;县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创业典型表彰暨烙画拍卖会;县委组织部、团县委、人社局联合组织开展青春创业,圆梦洪泽、激情点燃梦想,创业改变命运创业典型巡回演讲暨创业咨询活动;县创业指导中心利用每月8日、18日、28日市场招聘会组织县人社、财政、工商、税务、金融、工会、妇联等部门在创业超市开展创业咨询和创业典型现身说法活动;农民创业专题片7月17、8月4日、9月8日,分别在洪泽电视台、淮安市电视台综合频道魅力乡村栏目予以报道。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在县政府网站《洪泽创业网》开设创业型城市专题板块,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成功典型,通过舆论宣传,大大激发了创业者的创业热情,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全民积极投身创业、能人带领创业、干部帮扶创业和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以及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推动创业的社会风尚。 细化扶持政策,营造创业环境。建设最适宜创业城市,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把改善环境延伸到广大干部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为创业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是创业型城市建设必须逾越的一道屏障。洪泽县先后出台了《洪泽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10 多个地方性政策文件,对原有的鼓励创业促就业政策也作了进一步扩展和延伸。一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县工商局出台《洪泽县工商局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若干意见》文件,对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允许创业人员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绿色通道。二是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把创业经营场所、土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创业场所,用地计划指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及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及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场所。三是积极落实税收优惠。县税务、工商部门对创业企业凡符合条件的,均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个体经营税收11199人,减免税收金额956万元,同时实行行政事业收费减免,3 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了创业专项扶持资金,进一步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县财政从2013年起至2015年三年内各落实创业扶持引导资金200 万元、300万元、4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县人行积极支持,确定县信用联社为创业贷款经办银行,每年核定一定规模贷款专项指标用于创业小额贷款。同时,县财政还按照创业贷款实际发放人员,全额拨给担保协会及经办银行专项经费补助,鼓励银行支持创业贷款工作; 探索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资金,对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创业者,免除反担保手续,优先发放小额贷款。五是完善创业补贴及奖励政策。①初始创业补贴。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初始创业者,可以个体工商户或创办企业名义申请一次性1000~2000元的初始创业补贴。②创业租金补贴。对入驻创业基地和县政府试点的创业街区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符合创业租金补贴的,可以个体工商户或创办企业名义,按年申请租金补贴,租房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补贴1000元;30~6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2000元;60~10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3000元;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入驻创业园创业、大学生村官在农业产业园创业,租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补贴可放宽至5000元,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年租金的50%。③优秀创业个人奖励。为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每年将评选一批优秀创业主体。对创业优秀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给予每户不超过1000元的创业奖励;对创业优秀企业,根据规模大小,一次性给予每户2000元的创业奖励。④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符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由县小额担保贷款机构担保,并通过政府合作银行获得的小额担保贷款,按照省管理办法和淮政办发〔2009〕28号等文件给予贴息?。⑤创业项目开发补贴。每年评选一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投资小,见效快的创业项目,给予项目提供方1000元项目的奖励。⑥扶持创业成功绩效奖。对组织城乡各类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后,帮助学员实施成功创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扶持绩效奖。⑦创业服务补助。积极鼓励各类组织通过自身努力创建县级和市级创业基地、创业示范点,对创成县级和市级创业基地的,最高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和10万元的创业基地建设补贴,对创成创业示范点,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示范点建设补贴。对于提供创业服务、创业指导等后续服务的指导老师或创业者,给予每次500元/次补助。 健全培训体系,培养创业人才。如果说创建创业型城市让广大创业者看到了希望,那么创业培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则是帮助创业者实现创业梦想的那双翅膀。洪泽县在创建创业型城市过程中,不断创新和完善创业培训体系建设,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为创业者做好培训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将所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重点开设了创业培训和农民工技能培训专业课程。目前,县创业指导中心为龙头,12个创业指导站为抓手,在县城区及12个镇具备培训条件的具有完善教学设施、规范教材、合格教师、实训基地、演练设备的创业培训基地13 个,其中市级1个、县级12个。不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县创业指导中心、职业学校、就业培训中心等培训主体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都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主要抓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注重培训质量。制定出台了关于培训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标准,对各培训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检查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培训资格。培训机构坚持为各类参训人员量身定做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优化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模式、提升培训水平,创业初始成功率达到70%以上。 搭建服务平台,优化创业服务。创业需求在哪里,创业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从城市到镇村,洪泽县坚持实行创业培训资金支持创业服务一条龙服务模式,认真打造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工程,为创业者搭建了良好的创业平台。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对创业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形成了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企业孵化、跟踪扶持的六位一体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信息服务力度。各镇及县有关部门均设立了创业服务窗口,积极热情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有关咨询服务。认真做好创业项目的征集和开发。充分利用本地现有的资源优势,努力挖掘劳动密集型项目,开发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前景好的小型项目。并积极主动与发达沿海地区的优势企业进行引联挂靠,延伸一些加工型项目。同时将地方特色小吃、社区餐饮业、零售业、居民服务业、商业连锁店,租赁服务业及其他新兴行业领域的项目作为重点开发领域,并将项目分别在县电视台和县人力资源市场电子屏幕上发布。认真做好创业项目的推介。定期举办创业项目,产品推介展示会,向社会推介创业项目,使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的创业者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创业项目。强化创业辅导服务。及时成立了由县工商、税务、司法、财政等部门的业务专家及 SYB 教师组成的创业专家指导团,创业专家指导团根据创业者的不同需求,积极提供咨询、技术、管理、政务代理等服务,使创业者在初创阶段的一些突出困难得到较快解决。2013年以来,全县创业专家指导团先后开展创业政策咨询20多次,为 2000多人提供了创业服务,新创办的创业实体经专家指导团帮扶,存活率达100%,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 9540 人,充分发挥出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加强督导考核,强化目标管理。洪泽县将创建省级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指标作为全县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将创城工作纳入县政府督察项目,强化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一是细化目标责任。县政府以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形式,及时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具体指标,分解到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构筑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落实体系。二是细化考核标准。结合省级创业型城市的考核标准和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一套针对我各镇、各相关部门的考核办法,用于指导和推动我县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三是加强督查考核。为确保目标责任的得到有效落实,县效能办和县创建办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推动式督查、调研式督查、明查暗访式督查,实施全过程跟踪,并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对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实行月汇报、季通报制度,促进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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