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今后,北京市企业所有女职工,不论是否具有北京户口,都将依法获得生育保险金。
国家生育保险是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母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确保社会人口再生产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这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了吗?
近年来,国有企业除了大企业之外,中小型国有企业基本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是雨后春笋破土而出的私营企业,这些私营企业莫说给妇女投生育保险金了,就是帮助职工提交养老金,不是推托陈词,就是想方设法躲避,真正提交养老金的企业又有几个呢?现在,国家又增加了为妇女投生育保险金规定,他们肯定会用各种方法来敷衍、躲避此项法规的执行。虽然《规定》明确了对企业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或者欠缴、少缴生育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处理。而劳动主管部门对于私营企业这种违法行为,自然是鞭长莫及,更是无法管到点管到边啊!
此项《规定》的强制推行还必将会给妇女就业带来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一些企业眼见得要为妇女投生育保险金了,自然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就会在招工上采取变通的方法,多用男工而少招女工,多用年轻女工少招育龄
2总工会积极促进女职工生育保险立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倪豪梅日前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说,有关部门应加快生育保险立法步伐,以促进女性平等就业。
目前中国在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使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能按规定得到落实,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2002年10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抽样调查显示,中国有78.5%的妇女在经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40.1%的妇女在孕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25.6%的妇女在哺乳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
中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当时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生育医疗费用完全由其所在企业负担,各企业因女职工比率不同而出现了生育费用负担不平衡的情况。竞争机制引入经济领域后,生育费用的支出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妇女平等就业权也难以保障。
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全国总工会提出用社会统筹或税收调节的办法对生育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将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产假工资、与生育相关的医疗费、检查费等,由所
3关于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寿保险营业部、服务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促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保险保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全民保险意识,更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和“三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宜昌市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寿宜昌分公司文件精神,县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为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重要意义
联合开展计划生育保险是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以国发〔2006〕2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要求:“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
4平安产险首推计划生育保险新模式平安财产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在计划生育保险产品推介会上称,即日起,平安产险将在九龙坡区试点他们新的计划生育保险,其中包括独生子女保险和免费计划生育手术保险。
据悉,自去年平安产险在九龙坡区陶家和含谷两镇试点独生子女保险以来,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支持;与此同时,也受到市计生委的高度关注。今年,九龙坡区计生委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此类保险。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兴洋表示,目前,人口计划生育面临一些新问题,如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以保险形式推动计划生育工作是一种创新,且很有必要。
据平安产险重庆分公司巴南支公司经理余梁介绍,独生子女保险主要是为独生子女们提供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以降低独生子女家庭因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带来的经济风险,年龄在0-16周岁、身体健康的未成年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而保费来源于国家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性质相当于社会公益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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