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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金适用

2018-09-21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

  A

  竞业限制合同的订约对象只限于掌握企业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企业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B

  竞业限制的范围包括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

  C

  竞业限制期限的计算,应当综合考虑乙方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能够在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甲方企业在该商业秘密的基础上进行后续开发的进度等情况,最长不得超过2年。

  D

  将与甲方重要商业秘密直接相关的、可能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门类列出。

  E.F.G

  违约金的数额,可以参照乙方从甲方领取的年补偿费来确定。

  H

  “签字”是指签字、盖章或者签字加盖章。

2竞业限制制度

  竞业限制制度指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约定,劳动关系终结后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补偿金的制度。其宗旨在于,企业通过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对价来限制员工流动,从而达到保护自己商业秘密的目的。

3什么是竞业限制合同

  竞业限制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应享有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目的是平衡双方的利益,合理设置双方权利义务是关键。

  相类似的还有“竞业禁止合同”。

  无论“竞业限制”还是“竞业禁止”合同,它们产生的义务既是法定义务又可为约定义务。

4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理解与适用

  竞业限制补偿金,也被称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由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承担竞业限制业务,用人单位依据一定的标准、支付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带有补偿性质的款项。根据以上定义,可以得出,竞业限制补偿金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第一、竞业限制补偿金必须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才能产生;

  第二、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劳动者履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为前提条件;

  第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第四、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主体仅限于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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