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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的处理

2018-09-22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提要:对于劳资纠纷问题,有关政府部门只需要保持公正、中立的立场。从本质上来说,劳资纠纷,其利益诉求也只是针对薪酬以及劳动状况,说到底是可以“用人民币解决”的问题。

工人对工资和工作状况不满,而同资方展开谈判要求加薪,应该被视为正常的劳资纠纷。劳资纠纷只是工人伸张自己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正当手段。无论是从我国法律还是国际经验来看,都应该能够接受这一事实,并以理性和开放的心态对待。而从本质上来说,劳资纠纷,其利益诉求也只是针对薪酬以及劳动状况,说到底是可以“用人民币解决”的问题。所以,有关方面对此不应过度敏感。

对于劳资纠纷问题,有关政府部门只需要保持公正、中立的立场,也应该能够斡旋、调解成功。如果,有关机构因为此类事件发生较少,而神经高度紧张,甚至不惜动用行政权力,那么,这就是制造新的矛盾,将单纯的劳资纠纷复杂化,反而更难以收场。这实在是处理问题的下下策。

现在,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制造业的主力军。在今年两会期间,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即成为一个热点。从有关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有关调查研究来看,新生代农民工的权利意识比老一代农民工更强。他们也不再像上一代农民

2劳资纠纷中基层工会如何发挥更大作用

出口导向难改善民生?

NBD:部分企业为何长期存在员工工资低、劳动时间长和劳动环境差这三大问题?

乔健: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外向型经济占主导,在参与国际分工中,奉行的是一条以廉价劳动力优势为核心的出口导向型工业化发展途径。并根据这条途径招商引资、带动国内产业结构调整、财富积累。但是,这种经济增长的方式,在相当程度上与改善民生、改善劳动者的权益相背离。因此,我们一方面看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看到的是社会收入的分化和劳动者的权利得不到维护。在这个过程中,员工工资低和劳动强度大,不是工会能够完全解决的问题。

NBD:工会组织在基层为什么势单力薄?

乔健:部分在基层企事业单位里组建的工会,都是管理层的一部分,不能发挥有效的维权作用和代表作用。这样的工会是一个雇主、企业经营管理者控制工人的一种工具。这类工会大多数充其量只能够发挥沟通、协调的作用,很少能够发挥代表和维护的作用,因为每一个企业建立一个工会,都是由管理层干部尤其是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而企事业单位里的人力资源部部门的维权中心是偏离员工而维护单位的。

企业利益是一块蛋糕,员工分走越多,雇主损失的利润就越大。因此,作为企业的工会主席,受制约的问题也就多了。最近,富士康和南海本田整车厂等企业发生的跳楼、停工等一系列事件,非常带有共性,这些企业的工会都非

3劳资纠纷的种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就目前而言,企业特别是国内外商投资企业常遇到的劳资纠纷问题主要有:解雇、开除、降职、辞工、加班、工伤待遇、患病医疗等几个方面,因此引起的争议在企业中出现的最多。

4劳资纠纷的处理

一、当前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

由于我镇非公有制企业“多、小、散、杂”的特点,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用工制度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的劳资纠纷仍不容忽视。当前我镇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主要特点:

1、劳资纠纷案件总量居高不下。随着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网络不断健全,劳动争议呈显性化,使近几年来我镇劳资纠纷数量明显上升。

2、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量占绝大多数,主要是私营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

3、家庭作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增多且处理难度大。我镇目前尚存在着大量家庭作坊,雇工人数少的几人,多则100多人,劳动用工极为混乱,是劳动争议产生和激化矛盾的源头之一。

4、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高于对权利的重视程度,由于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的弱者地位,个人很难为权利与用人单位抗衡,因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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