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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没有生育险单位承担医疗费

2018-09-24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

制图:蔡华伟

一项关乎全国1.02亿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的政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日前施行。

《规定》主要从3个方面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了完善: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范了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调整了监督管理体制。

孕期和哺乳期禁忌密闭空间作业

《规定》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放在附录加以列示,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调整。

根据《规定》,孕期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已达10项。例如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

考虑到《劳动法》仅规定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删去了已婚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同时,为平衡女职工劳动保护与妇女就业的关系,《规定》还缩小了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2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出具的在编证明;

  2.医疗机构疾病证明;

  3.医保生育发票及复印件;

  4.生育住院未使用医保卡计费的请回医院收费处打印总清单;

  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49岁以下人员报销取环费用的必须提供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取环证明书,病历复印件,医院疾病证明书,医保生育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女职工《医疗证》和IC卡,代办人须执本人身份证。

3用人单位没有给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 企业埋单生育医疗费

用人单位没有给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致使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最终用人单位向生小孩的女职工支付了生育医疗等相关费用。

  2006年初,李某来到市区某电器经销公司工作,该公司为李某缴纳了养老、医疗社会保险费,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费。去年3月,李某在市中医医院生产一子。由于该电器经销公司没有为李某缴纳生育保险费,致使李某生产期间没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李某在休产假期间,该公司向李某支付了900元的生活费。

  今年5月,李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赔偿未办理生育保险带来的损失。遭到单位拒绝后,李某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昨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调查认定,由于该电器经销公司没有为李某缴纳生育保险费,导致李某怀孕、生产及产假期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该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的限额标准,向李某支付产前检查费300元,生

4女职工产假增至98天 未参加生育险医疗费单位付

本报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619号国务院令,公布经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按照1988年起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此次新颁布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明确产假期间待遇

  《规定》对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和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待遇和相关费用支出分别作了规定。

  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规定》指出,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5中国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流产费

东方网5月7日消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布施行。《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参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及各地生育保险规定,《规定》对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和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待遇和相关费用支出分别作了规定。

  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规定》指出,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同时,关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6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 未上生育险单位支付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保特别规定公布实施

不足4月流产可休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规定》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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