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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2018-09-29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陈某、汪某、林某于2008年入职A光学仪器公司,A光学仪器公司自成立以来采取了制订含有要求员工保守经营信息、技术秘密等商业秘密内容的《员工手册》、《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研究开发部管理制度》,对入职新员工进行保密培训教育等保密措施。陈某、汪某、林某于2009年5月从A光学仪器公司离职并于同月13日与A光学仪器公司签订《离职协议》约定“因三人在A光学仪器公司研发部从事技术研发工作,三人参与开发或完成...

2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3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离职后是否就不负有保密义务?

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在工作中接触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和离职之后,同样负有保密义务。

4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离职后是否就不负有保密义务

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在工作中接触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和离职之后,同样负有保密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不以其是否泄露商业秘密为前提,只要加入了竞争单位,即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的区别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义务,比如订立《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常常导致人们一种模糊认识,认为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什么区别,二者是一回事。实际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保...

6怎样区分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竟业限制的目的之一就是防止从业人员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为自己和他人谋利益,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而竟业限制就是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从法律规定的设置上看,竞业限制已成为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义务,比如订立《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常常导致人们一种模糊认识,认为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什么区别,二者是一回事。实际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

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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