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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2018-10-02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义务是各用人单位保守自己商业秘密的常用手段。本文整理了包括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竞业限制补偿金相关规定等内容。劳动纠纷律师为您解答了竞业限制的相关问题。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

2全国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全国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1.北京:《北京市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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