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发布部门: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焦政文[2007]1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失业保险保障能力,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尽快就业,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失业保险实行城区市级统筹,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失业保险城区市级统筹的范围和总体目标失业保险...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发布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豫政办[1999]39号《失业保险条例》已发布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都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上用...
3河南省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 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 作业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 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
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4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发布部门: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
5河南省未婚生育怎么上户口未婚生育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未婚生育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上户难的问题。那么,河南省未婚生育怎么上户口呢?详情请见下文。
河南省未婚生育怎么上户口?
一、公民出生新生婴儿后,父母一方应在一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其出生登记。
二、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婚生婴儿
《出生医学证明》;
6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国家机关和财政经常拨款支持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执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
7河南省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法律咨询:
我是河南人,想问下2013河南省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网律师解答:
2013河南省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农民夫妻只有一个女孩也可生二胎
昨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行投票。
8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发布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豫政[2003]5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12月11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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