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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育保险条例

2018-10-02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23号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2008年4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黄华华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基本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生育保险,适用本规定。

2沈阳市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

第十条 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共同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自缴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停止该单位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并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欠费期间所发生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延伸阅读:

沈阳市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

3四川省生育保险政策规定

各市、地、州劳动局,各市、州总工会,省总工会地区办事处,省产业工会: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菅企业、私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延伸阅读:

4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 建立生育保险基金,对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提供经济补偿,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

5《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了保障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研究起草了《生育保险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

生育保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及其职工或者雇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6沈阳市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

《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城镇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延伸阅读:

沈阳市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

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7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将于3月底修订

去年,国家层面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与之对应,《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也将面临修订,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小编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将在3月底由省人大提交审议修订。此外,根据2016年江苏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4项省政府规章项目将力争在年内出台。

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将于3月底修订

江苏省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建新介绍,为做好2016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工作,从2015年9月起,省政府法制办就向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了关于征集201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广泛听取和收集省

8生育保险条例

生育保险条例全文内容是什么?这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知识。生育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关系着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了解一下生育保险条例的内容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很有必要的。

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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