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担保合同是否适用于劳动关系?

2018-10-14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案情简介:国企职工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某国有企业与张三签订聘用制合同,聘用张某担任支行合同制干部,并由李某按照该国有企业《合同制干部担保办法》的规定,为张某提供担保。《合同制干部担保办法》中规定,担保人有责任教育被担保人严格履行合同,如发生贪污、盗窃、严重违纪等问题,担保人应付连带责任。张某在合同期内携带大量公款潜逃,不知去向。国有企业将担保人李某诉至法庭,要求其按照担保合同约定,赔偿国有企业经济损失及利息。

裁决结果:驳回起诉。

理由:法院认为,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它所担保的主合同应该是民事关系,而张某在任职期间实施的贪污、盗窃、严重违纪等行为,不是民法所调整的民事关系,因此本案“担保合同”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律师说法: 担保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关系

此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担保合同是否适用于劳动关系。我们认为,担保合同不应适用于劳动关系,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该规定明确指出,对于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主债务关系,当事人可以设定担保合同确保债权实现。虽然劳动关系也是民事关系的一种,但我们知道,劳动关系与民事经济关系相比,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劳动关系的主体之间并不是完全平等的,企业对招聘的劳动者有一定的支配、管理权力,双方存在一定的录属关系。因此,劳动关系不符合《担保法》规定的设立担保的法定条件。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案中,张某受雇于该国有企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最后,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很多情况下企业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如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得力等。员工违法违纪,企业应该按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等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企业规章制度、内部纪律规则的修订、完善。如果动辄就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发生问题,一概将责任转嫁给他人,那企业自身的责任岂不成为空谈。

综上所述,在劳动合同领域,担保合同的设定是不适用的,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是民法调整的法律范畴。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