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员工不愿意被调岗,公司该怎么办?

2018-10-16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案情简介:员工不愿意被调岗

林某于2011年7月到某汽车客运公司担任驾驶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14年4月1日林某在车辆驾驶途中,突然身体不适,后经医院治疗确诊为高血压,医生建议其休息并出具疾病证明书。

林某病休结束回单位后,客运公司提出调岗方案,林某未同意,客运公司以其不服从分配为由,于2014年5月15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林某为赔偿金事宜,于2014年7月10日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客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林某不同意,客运公司又提出让其从事内勤工作等岗位调整方案,林某还是不同意。双方协商未果,林某对单位提出的岗位调整方案均不同意,消极对抗,无故缺勤。

2014年5月12日客运公司向工会征求意见,2014年5月15日与林某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裁决:不支持赔偿金

仲裁委认为,客运公司从安全生产角度调整林某驾驶员岗位工作,目的是让林某身体进行调整,林某不服从安排拒绝上班。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认为客运公司解除林某劳动合同并无不妥,对林某主张的赔偿金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公司该怎么办?

当前实际用工过程中,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的现象比较常见,《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协商变更和法定变更的情形。

林某作为驾驶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特殊,身患高血压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有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考虑到安全生产及林某健康因素,与其沟通并提供岗位调整方案,并没有违反诚信原则。

劳动者对此有异议的,应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而不可消极对抗,私自缺勤,否则可能承担因自身无故缺勤而导致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

但是,用人单位也不得在未经协商也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随意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便是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作出说明,避免发生纠纷。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