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案情简介:被雇主拖欠工资
2015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被告雇佣原告给自己开大车,累计工资16000元,结算后被告称自己当时没钱,故于2016年12月20日给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现原告急需用钱,多次向被告索要无果只好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资欠款16000元整;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法院判决:被告曹某向原告路某支付工资欠款16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被告雇佣原告给自己开大车,累计工资16000元,结算后被告于2016年12月20日给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此后一直未向原告支付所欠的工资。本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本案中,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拖欠原告工资16000元的事实,双方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被告作为债务人应当及时支付拖欠原告的工资。故原告路某要求被告曹某支付所欠工资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曹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视为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及诉讼请求抗辩权的放弃,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曹某向原告路某支付工资欠款16000元。
律师说法:雇佣关系中拖欠工资 劳动者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者在起诉时应由下列证据:
1、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标准;
2、工资是否实际支付、克扣或拖欠工资的事实依据;
3、对直接受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应提供雇佣关系证明、双方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葛春喜律师认为,在向法院起诉索要拖欠工资时,要准备好需要的证据。在索要工资时,需要准备与工资有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得凭证、工资单等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具有工资关系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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