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直接登报公告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018-10-21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问:用人单位直接登报公告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吗?

近期某公司发现,自2000年以来已有近40名员工处于没有说明原因的长期不在岗状态。公司按照他们旷工构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然而,这部分员工无法联系上,如何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送达他们成了一个问题。公司中有人提出,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就可以视为送达生效。该公司想知道,这种方式是否有效?

答:在不少企业中,都存在部分员工因为各种原因不告而别或者长期旷工的情况。本案中的公司就是如此。建议面临这种情况的用人单位依法及时行使法律赋予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权利。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在依法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后,向员工送达通知。履行送达程序,必须依法按照先直接送达、再邮寄送达的顺序进行,只有当前述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时候,才能够登报公告送达。如果案例中的公司没有经过前两种送达程序,直接登报送达的,则无效,也很有可能因程序违法而被最终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

……

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解除劳动解除劳动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