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2、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应当以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所在的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3、执行上款规定有困难的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以下列标准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职工本人的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为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
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单位,以加班加点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收入为计发口径。
4、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
5、计发加班加点工资时的日工资,按加班加点上月列入计发口径工资除以月法定工作天数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八小时计算。
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用人单位须支付加班工资;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人才市场报报道: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已经渗透到我们的工作,为了各种原因,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职工的加班工资。但这种加班必须有个前提,即是上级安排的加班。如果是“自愿加班”,则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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