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2016年苏州社保基数是多少?

2017-02-17 08:00:01 无忧保
据了解,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那么,2016年苏州社保基数是多少?小编介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2016年度苏州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出来了。 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8245元和2697元,其中下限与2015结算年度持平;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6029元和5206元。 凡此前单位申报2015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6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对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6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2016年苏州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8-10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 3.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企业参保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解缴至其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1 2 下一页 末页

标签:   社保社保基数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