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养老保险领取如何办理 各种待遇问题解答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2012年7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3、2012年7月1日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人员,应从2012年开始按年缴费,待年满60周岁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4、2012年7月1日未满45周岁人员,待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每月20日前,当月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登记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部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后打印《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参保人持《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及时到发放银行办理开户业务。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待遇如何组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终身支付。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44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四、按月领取养老金后,基础养老金还能不能调整? 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变化等到情况确定。 五、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期间死亡的,所缴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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