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伤保险办理


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定点零星报销、非定点零星报销) 1.办事依据:《武汉市工伤职工医疗管理办法》(武劳社[2005]87号) 2.办事程序: (1)在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因长驻外地、异地安置、无卡人员等在定点及非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10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向所在辖区社保处工伤科申报审核。 (2)社保处工伤科对申报的工伤医疗费用进行审核,产生审核汇总表,20日前报工伤生育中心审核科。 (3)中心审核科进行复核,产生费用应付帐,次月10日前交付财务科。 3.须提交的材料:申报费用时需提交工伤认定书、非定点就医提供情况说明、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工伤医疗费用由单位领取,需提供正式收据(盖单位财务章)和账号,每月11-24日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4.收费标准:无收费 5.收费依据:无收费 6.办事时限:30个工作日 你可能还感兴趣: 武汉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武汉医保中心地址和电话 武汉工伤报销如何办理 工伤登记 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