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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伤保险办理

2017-06-12 08:00:01 无忧保
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定点零星报销、非定点零星报销)  1.办事依据:《武汉市工伤职工医疗管理办法》(武劳社[2005]87号)  2.办事程序:  (1)在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因长驻外地、异地安置、无卡人员等在定点及非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10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向所在辖区社保处工伤科申报审核。  (2)社保处工伤科对申报的工伤医疗费用进行审核,产生审核汇总表,20日前报工伤生育中心审核科。  (3)中心审核科进行复核,产生费用应付帐,次月10日前交付财务科。  3.须提交的材料:申报费用时需提交工伤认定书、非定点就医提供情况说明、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工伤医疗费用由单位领取,需提供正式收据(盖单位财务章)和账号,每月11-24日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4.收费标准:无收费  5.收费依据:无收费  6.办事时限:30个工作日  你可能还感兴趣:  武汉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武汉医保中心地址和电话  武汉工伤报销如何办理  工伤登记 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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