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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社保各类保险办理指南

2017-06-22 08:00:02 无忧保
小编从镇江市人社局了解了关于镇江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续保的办理准备资料,希望对大家了解会有所帮助。办理部门: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市运河路79号204、206室 镇江新区港中路8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联系电话:0511-85340901 83170323 一、镇江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申请条件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4.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账号;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材料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二、镇江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申请条件具有本省户籍,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材料(一)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下证件、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关系停保证明》;3、选择缴费档次。(二)医疗保险 1、参保个人填写《镇江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在代管单位的须代管单位加盖公章;2、携带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办理医保病历)、《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自谋职业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清当年医保,次月25日后凭参保表(在代理单位挂档的请到代理单位领取)领取医保IC卡。 三、镇江市城镇居民(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办理申请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未参加统帐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必须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2、大专院校、中技、中专、中小学等学校的在校学生(含幼儿园);3、少数确无能力参加统帐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及其职工;4、未满十八周岁且不在校的本市城乡居民(含学龄前儿童);5、持有一年以上本市暂住证、未办理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或者从事流动性工作的农民工,可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材料1.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社区(村委会)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后,由各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汇总上报到市社保征管中心;2.参加学生保险的学生由所在学校集体代收、代办,统一由学校汇总上报到社保征管中心。3.新参保人员的医保IC卡、医保证历统一由所在社区(村委会)或学校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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