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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办理单位社保登记流程详细介绍

2017-06-23 08:00:02 无忧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法律法规条例,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在单位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那么前台受理申请后台录入后台复核,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这个业务。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自批准成立或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的社保分局(市属单位在市局关系科)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单位到社保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持如下资料:(1)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3) 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盖章)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程序介绍设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条件单位成立办理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份2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复印件一份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流程前台受理申请后台录入后台复核办理时限3日办理地点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769—12333相关表格下载《社会保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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