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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社保增员业务,才不会影响待遇

2017-07-22 08:00:02 无忧保

  前几日有单位提问关于公司新进员工,办理社保增员业务的相关问题,社保中心各城区部办理单位职工增减变动的时间为每月的1-12号,要是用人单位13日以后新进了员工,却无法参保,这个时候假如发生了工伤,该怎么解决呢?小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就这个问题探讨一下吧!


  怎样办理社保增员业务,才不会影响待遇?每月1-12日是用人单位办理增减员变动的业务申报期, 13-19日为缴费台账生成和单位核对时间,在此期间不再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

  如果单位有新增人员参保,可于13日起填报增员变动表带齐新增人员入职材料到社保局所属城区管理部申请办理预登记业务,并在当月20-31日(工作日内)持已办理预登记的变动表到所属城区管理部办理增员变动,同时办理当月社保费用的补缴(该补缴数额会在下月台账中体现)。

  怎样办理社保增员业务,才不会影响待遇?当所在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预登记业务,也没有补缴应缴费用那么员工的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将直接受到影响。在此,市社保局提醒用人单位有人员新增的,应及时到社保局各城

区部办理预登记手续,才不会影响员工的待遇。此外,转入增员,员工之前已参加过社保,在我单位只需转入即可的,可直接登陆“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点击“增员”“他区转入”,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陆查询显示“导入成功”即可,该员工社保转入操作即已完成。若显示“导入失败”根据显示的导入失败原因调整、更正后再提交。


标签:   社保办理办理社保待遇社保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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