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审核计发
审核档案,对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程序:1、本人申请:因病提前退休(职)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本人向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提出书面;2、公开公示: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对拟退休(职)职工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3、审核和计算:对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报送的退休职工档案及养老保险手册进行审核和核对,对符合正常退休(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因病退休(职)条件,基本信息准确的按照政策计算养老金,而后由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到退管科办理社会发放;对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科共同审核退休条件,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基本信息准确的按照政策计算养老金,而后由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到退管科办理社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