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鹰潭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待遇办事指南

2017-07-29 08:00:02 无忧保
  用人单位到社保局办理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确认通知;   4、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诊断证明;   5、工伤救治医疗费用发票、门诊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6、填写《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表六)。   涉及第三人责任的,申请医疗待遇时还需提供以下法律文书:、   1、属于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2、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3、经人民法院判决和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职工因工死亡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点击下载 《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表六) 》

标签:   工伤工伤待遇申报工伤待遇单位申报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