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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曝光社保问题遭开除 公司杜撰离职原因

2016-09-28 08:00:06 无忧保

  3月18日,商报报道《环卫工“被自愿”放弃社保不弃社保就辞退》见报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548名网友参与评论对此表示强烈愤慨。近日,记者在跟踪事件进展时了解到,环卫工人黄元菊(化名)因介绍情况被公司开除,目前正在找新工作,而南岸区四通环卫有限公司孙经理却称,是黄元菊自己辞职不干的。3月29日,南岸区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称,55岁的黄元菊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不属于他们管理。

  “管理员找茬,让我签离职书”

  虽然18日的报道中未提及黄元菊的名字,并且对其照片也进行了模糊处理,但黄元菊之前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已经被公司开除了”,3月25日,黄元菊告诉记者,新闻见报后,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开始调查情况,“不知道公司从哪里得知是我介绍情况的,就找了个理由把我开除了。”

  3月24日,黄元菊和往常一样在所负责的区域工作,管理员张玲找到她,要求她清扫盘龙花园小区内工人扔在地上衣物,而这一片区域并不属于她负责。“管理员非要我扫”,因黄元菊不愿意打扫,管理员便称不扫就不要干了。“她一说完就从包里拿出一张纸要我签字。”黄元菊称当时很气愤,就说:“不做也要把20多天的工钱付给我。”张玲随即离开,但并未走太远,过了约半个小时,张玲拿着一张纸找到黄元菊,让她签字。“我眼睛不好,看不清楚,她递给我的纸是折起的,我以为是工资单,就签字盖手印了,平时领工资就要签字和盖手印。”

  由于后来又签了一次,她这才知道,第二次签的字才是工资单,而第一次签的字是离职通知书,离职后,公司也没有给她任何赔偿。在签了离职通知书后,黄元菊立刻从张玲处拿到了工资。

  她自愿辞职?然后全家喝稀饭昨日,黄元菊失去工作已经6天。由于丈夫没有工作,也没有退休金,这些天来,她每天早起天天在外面找工作,但没有用人单位招她。“年龄大了,不好找工作”,黄元菊说,失去工作就意味着家里没有经济来源,“这几天我和老伴基本都是吃稀饭,啃馒头。”如今,黄元菊只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能够维持生计。

  四通环卫公司的环卫工A介绍,黄元菊为人一向谦和老实,如果不是不得已,不会和管理员发生争执。另一位环卫工B称,黄元菊是不会自愿离职的,“她岁数大不好找工作,老公也没有工作,没得工作了怎么生活嘛?”对于黄元菊的离职,B表示大家都敢怒不敢言。

  “去年也有人因报料被开除”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因向媒体介绍情况而被四通公司开除的,黄元菊并不是第一个。去年2月,《环卫工过年钱20元网友心酸》这篇新闻见报以后,向媒体介绍情况的一位环卫工人也被公司找理由开除了。30余名环卫工都向记者表示确有此事,记者对此进行了录音。

  离职原因是公司写的

  记者来到位于南岸区丹龙路的四通环卫公司,公司负责人孙经理否认黄元菊是被公司开除的。

  “你们(指记者)今天不来,我连是哪个报料的都不晓得”,孙经理拿出黄元菊的离职通知书表示,黄元菊是自愿辞职的。记者了解到,在离职通知书中,除了黄元菊自己的签名和手印,离职通知书上的其他项目都由公司管理人员填写,离职原由一栏写着“家里有事”。管理人员张玲也通过电话向记者表示,当天让黄元菊做清洁,她不服从安排,自己要辞职的。“我拿给她签字的时候,给她说了是离职表,也把该付的工资付给她了。”

  对于环卫工所称有工人因反映年终奖只有20元被辞退一事,孙经理也表示不知道,“我们不可能这样做”。

  孙经理:冤枉,工人不愿参保

  就环卫工人写申请放弃社保一事,孙经理自称很冤枉,“是很多工人嫌扣了社保后工资太少,自己不愿意参保的”,“申请不用写了,我们会按相关规定,给符合条件的工人买社保。”

  但孙经理的话受到了很多环卫工的质疑,有环卫工人介绍,工人常出意外,几乎都是自己买单。就算有部分工人不愿参保,为什么公司要求每个工人都写?“当时公司说,不写申请就要辞退。”并且申请中还写到“因本人原因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一切后果由我自行负责”等字样。

  质疑

  管理员咋随身携带离职书?

  环卫工人C称,公司找理由开除黄元菊是“杀一儆百”,“要是不是蓄谋好的,管理员怎会随身带着离职书?”

  昨日,记者联系上黄元菊的直接管理员张玲,她称,每一个管理员离职书是随身携带。记者质疑,难道公司准备随时让员工离职?张玲只说了一句:“公司和员工是双向选择。”便匆忙挂了电话。

  环卫工手里咋没劳动合同?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四通公司之所以能做出这些“雷人举动”,是因劳动合同没有返还给环卫工,环卫工人很难维权。而孙经理对此解释,“80%的工人都拿到了劳动合同”,工人流动性大,合同是交给环卫工的直接管理者发放,“也可能是中间环节出了问题”。随后,记者在南岸区随机采访了40多位四通环卫公司的环卫工,他们均表示手头没有合同。

  官方

  南岸劳动监察大队:不归我们管

  28日下午,黄元菊和记者一起到南岸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劳动监察科袁队长表示,55岁的黄元菊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不属于我们管理”。

  对于公司没有返还环卫工合同一事,袁队长表示:“他们敢不拿哦,但劳动者一定要签字领取”,“他们(指四通环卫公司)不敢这样做,他们如果这样我们要处理的”。当记者再次表示,环卫工手里没有自己的劳动合同,袁队长又说:“这个不存在,我们跟他联系了,给就是了,这是法律规定了的。”

  袁队长还表示,四通环卫公司已经向他们作出解释,是部分工人不愿意参保。对于四通环卫公司是否强迫工人写申请,袁队长表示他们很难界定,“是否强迫,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现场已经不存在了,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调查认定。”他们已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公司给符合条件的工人买社保

  29日,市环卫局管理科黄科长闻讯后表示,究竟是什么原因离职的还需要调查,“如果因为向媒体介绍情况被辞退显然不妥。”环卫局作为我市2万多环卫工的“娘家”,一定会调查处理好此事。

  律师

  有两件事

  劳动部门应详查

  昨日,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秦庆国律师介绍,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再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是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虽然黄元菊的“辞职问题”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但是“公司要求签放弃社保申请”和“劳动合同未返还”属劳动部门管,且应该详细调查,没有这两件事,可能就没有黄元菊“辞职”的问题。律师建议,像黄元菊这样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再就业者,应与用人单位签订雇用合同,明确雇用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其他待遇等权利和义务。这样,在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就可以按照《合同法》(而非《劳动合同法》)来争取权益。记者刘敏 实习生 李坐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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