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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办理原则 社保必须办理吗

2016-10-10 08:00:09 无忧保

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待遇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其特征是:强制性、保障性、互济性、福利性和社会性。

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以国家法律保证其强制实施的,参保人资格是由国家通过立法确认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社会成员或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保人或参保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性是指当劳动者遇到年老、患病、负伤、残疾、生育、死亡和失业等风险时,在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去工作时,以社会保险的方式给予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一定的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是政府和社会为公众服务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其经营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促进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我国社会保险是政府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都能依法从国家及社会获得一定的物质帮助,从而保障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这些支付和服务都是非营利的。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的互济性贯穿在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全过程之中,依靠国家、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共同筹资,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作用,是社会保险最重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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