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工伤残待遇核定


【导语】:温州职工伤残待遇核定有哪些流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本地宝找到了温州职工伤残待遇核定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流程: 1.单位填写《温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盖章后连同材料提交给业务管理员。 2.业务管理员对《申报表》的内容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无误后,开具《工伤保险回执》交单位。 4.业务管理员根据文件规定的项目核定金额,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打印《温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交科长复核无误后,通知单位凭《回执》和收款收据领取《核定表》。(报销金额1千元以上的,单位须开具收款收据,老工伤除外;报销金额3万元以上的,审核后需提交分管主任审批签字) 5.单位凭《核定表》及相关材料到财务科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6.对享受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业务管理员还需打印《办理养老金发放账户通知书》并告知其到指定银行办理相关事宜。 办理条件: 1.工伤认定书; 2.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 3.有伤残等级的职工应提供《温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表》; 4.交通故事引起的工伤,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办理时限: 10日(交通事故除外) 责任处室 :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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