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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社保转移应如何办理

2016-10-03 08:00:07 无忧保

  跨省社保转移应如何办理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原参保地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

  构应在

  45

  天内办结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

  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如何办理跨省社保转移问题:

  根据《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原参保地与新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

  45

  天内办结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

  具体的流程为:

  参保人提出申请——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新参保地

  15

  日

  内审核

  (

  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函,

  不符合条件的作出说明

  )

  ——原参保地收到函

  15

  日

  内办理各项手续

  (

  参保人员欠费的,在本人补缴后办理手续

  ;

  本人无力补缴的,欠缴费时

  间暂不计算缴费年限,

  补缴后再计

  )

  ——新参保地收到转移的关系和资金后

  15

  日内办结。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

  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

  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

  保手续

  ;

  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标签:   社保办理省社保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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