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社保局查询 最新海东地区社保统一查询电话 海东地区因位于青海省 内的青海湖东部而得名,在青海省是一个开发较早、文化历史悠久的地区。根据考古发掘,大约6000多年前,这里就有人类居住。秦汉以前,这里居住着羌族。公元前121年,汉骠骑将军霍去病统率全军进入湟水流域。从此,这里被纳入汉帝国的郡县制体系。公元前61年,汉后将军赵充国统兵击败湟水流域的先零羌,招抚黄河沿岸的羌人归降汉朝,并在河湟地区留兵屯田,把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带到了这里。公元397年,鲜卑族的一支秃发部发展壮大起来,建立了史称“东晋十六国”之一的南凉割据政权,其都城就设在今海东地区的乐都县。隋朝时,乐都为西平郡地。1949年至1978年,现海东地区各县隶属省人民政府直辖。1978年10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79年6月正式成立了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海东地区行政公署,为地级建置。辖湟源县、湟中县、平安县、乐都县及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8个县,150个乡镇,2,180个行政村。1999年12月5日,国务院批准湟中和湟源县划归西宁市管辖。
企业(单位)工伤申请程序: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 24 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 15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 30 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 1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 2 )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 3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4 )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 6 )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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