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交的综合保险,发生了工伤,现在已经认定下来了。 第一个问题,从现在到鉴定这段时间保险不交行吗,
2017-11-19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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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上海交的综合保险,发生了工伤,现在已经认定下来了。 第一个问题,从现在到鉴定这段时间保险不交行吗,
答: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凭证;
相关保险公司对工伤人员或者其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下落不明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外来从业人员就业凭证、身份证明,你可以问一下,具体流程为:
外来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到相关保险公司申请领取工伤保险金:
1,应提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供养关系证明,有致残等级的,还应提供《鉴定结论书》;
抢救治疗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凭证和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
3,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缴纳综合保险后,发生工伤的,按照上海综合保险的规定,是由相关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的,上海承办综合保险的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95519,太平洋保险公司95500、《工伤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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