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8-06-08 10: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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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市因病非因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巳给补助,退休还会给吗?
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给予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伤保险待遇,退休职工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用人单位因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符合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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