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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社保分局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评工作

2017-06-03 08:00:02 无忧保
近期,龙岗社保分局根据市社保局要求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评工作,确保我区2014年12月底以前已纳入我市、将于2016年6月底满18个月的定点医药机构续签服务协议顺利进行。一是重视前期准备。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评工作,事关参保人切身利益,且此次自查自评工作涉及辖区定点医药机构较多,共有296家,为此分局高度重视,根据市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评工作的要求,统一思想,将其列为重点工作着重开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部署。二是重视宣传引导。因此次自查自评工作直接影响明年续签服务协议,分局及时发布通知,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配合,加强引导辖区定点医药机构,自我检查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各自对应项目及量化评分能否达到85分,并完成自查评分,及时递交申请资料。三是重视资料初审。定点医药机构报送的自查自评书面材料较多,涉及范围较广,分局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两定办法及量化评分细则,严格审核书面材料;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按照政策要求、工作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四是重视业务沟通。为使自查自评工作顺利进行,分局采取前台受理、电话咨询及业务QQ群等多种形式与辖区定点医药机构保持良好沟通,针对其自查自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逐条进行政策解释、操作讲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与市局综合业务处紧密沟通,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及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龙岗社保分局 韩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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