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业困难人员最高补贴5年社保


为扶持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政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对公益性岗位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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