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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对账单首次寄至个人

2017-06-16 08:00:01 无忧保
下月15日前未收到向参保单位查询 对信息有异议及时申报   6月15日前未收到请及时向参保单位查询   权威发布★市人社局   晨报讯(记者 姜葳)从上周五起至6月30日,500万张社会保险对账单陆续寄往参保个人和单位。   市社保中心昨天发布消息,今年将有约10%也就是50万张对账单首次寄到参保者个人手中,这些人都是个人存档人员。参保者应及时核对养老等四险信息,有异议的可至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邮寄对账单保障隐私权   继交通违章告知书、住房公积金对账单等之后,500万张社会保险对账单也将通过邮政局寄发给参保单位和个人。每位2008年正常缴费的参保人都能收到上一年度个人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四项社保缴费情况对账单,使参保者能方便快捷地及时掌握自己的缴费信息。   “以前主要是通过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对账单,再委托参保单位下发到职工手中。往往是很多人的信息都打印在一张大表上,个人缴费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工资基数的高低,并且关系着今后退休养老等待遇。”市社保中心负责人认为,邮寄的方式保障了参保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发现有问题应及时申报   参保人在收到对账单后,要对2008年度缴费记录进行核对。如对所核对的信息有异议,应于2009年9月30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地参保单位持对账单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若参保人与参保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应于2009年10月30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投诉、举报。 <<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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