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纪委对阜新市社保局顶风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进行通报 违规公务接待百余次 花费8万余元


3月27日,阜新市纪委做出《关于对市社保局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通报》中说,近期,阜新市纪委对阜新市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在无相关单位来访公函、无接待清单的情况下,阜新市社保局违规公务接待百余次,花费8万余元。2015年,该局先后3次组织干部职工违规公款聚餐,花费1.6万元。2013年末,阜新市社保局对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后达标,但2014年8月11日,市社保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将局党委副书记卢桂华、副局长肖旭刚、郭延超、宝继江4人(科级干部)的办公室调整为每人一间,面积为14.6平方米,超过规定的9平方米标准。
市社保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厚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党委副书记卢桂华、副局长肖旭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班子其他成员副局长郭延超、宝继江、工会主席张根成向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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