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青岛:工伤康复期职工待遇不变

2017-09-06 08:00:02 无忧保
【导读】:近日,山东青岛市人社局对该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规定,职工在工伤康复期间,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享受伙食补助。

中工网讯(小编杨明清 黄康)近日,山东青岛市人社局对该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规定,职工在工伤康复期间,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享受伙食补助。

《办法》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时,其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在确认的康复期进行工伤康复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工伤康复待遇。工伤职工康复住院期间,按照工伤医疗住院的标准享受伙食补助。

标签:   待遇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