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阜康市社保局“四个一”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2017-09-07 08:00:01 无忧保
【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区州十条规定精神,践行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树立社保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流程,阜康市社保局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区州十条规定精神,践行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树立社保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流程,阜康市社保局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要一报告一承诺一审批一谈话。局党员干部在操办婚礼10日前(不含节假日),要填写《阜康市社保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内容包括操办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数、车辆来源等事项,并同时填写《阜康市社保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书面做出七不准”承诺,经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和单位盖章后,连同本人填写的《承诺书》一并存档。凡是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在上报报告表和承诺书后两日内,局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纪律告知谈话,再次提醒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操办规模,特别要明确提醒其不得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党员干部操办丧事的,要求其于事后及时报告实际操办情况。

该制度的实行,起到了有力的监督约束作用,该局今年共5名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均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了申报,形成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良好氛围。

(阜康市社保局 唐屹坤)

标签:   市社保局社保局社保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