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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用人单位补缴近三月社保可在网上办理

2017-09-08 08:00:01 无忧保
【导读】:小编今天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开通网上补缴社保业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时,可以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可以轻松完成社保补缴申报业务,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人工办理,此举大大简化了社保补缴的办理流程。据悉,全市用人单位平均每月为职工申报办理补缴人数约2万人,其中补缴近三个月的人数为1.6万人左右,占全部补缴人数的80%。

人民网北京10月11日电 (尹星云)小编今天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开通网上补缴社保业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时,可以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可以轻松完成社保补缴申报业务,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人工办理,此举大大简化了社保补缴的办理流程。据悉,全市用人单位平均每月为职工申报办理补缴人数约2万人,其中补缴近三个月的人数为1.6万人左右,占全部补缴人数的80%。

据了解,网上办理社保补缴申报需符合两个条件,用人单位与银行和社保经办机构已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并申请有北京市政务单位数字证书”。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月5号至25号,每天上午6点至下午5点间,可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单位申报个人补缴”进行操作。

北京市社保中心还提醒大家,在办理网上补缴业务时,需遵循以下5点规则:

首先,用人单位为员工增员之月起,需在三个月内为其申报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例如,用人单位2016年9月为员工A办理了增员手续,则用人单位可以在11月底前通过网上申报为A补缴6、7、8月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也可以当天晚上通过协议银行进行扣缴,次日查询补缴到账结果,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其次,补缴时,按照顺序补缴”原则进行补缴。例如前例中,用人单位为A申报补缴6、7、8月的社会保险时,可以只补缴8月的社会保险,也可以只补缴7、8月的社会保险,但不能只补缴6月而不补缴7、8月的社会保险。

再次,补缴时,以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增员时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照上下限标准核定后,作为补缴的缴费基数。

此外,用人单位须为职工同时补缴五项社会保险。

最后,不符合补缴规则、在网上申报办理时间之外补缴的用人单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现有业务流程进行申报。

标签:   单位补缴网上办理办理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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