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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常州社保并轨最新消息

2017-12-05 08:00:01 无忧保

2016年1月1日开始,常州市部分行政区规划调整,社保将并轨。常州市社保并轨涉及到哪些人员呢?应该怎么办理?具体是什么保险并轨?本文将为您介绍2016年常州市社保并轨最新消息。

常州市社保并轨人员

1. 企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在职人员;

2. 企业离休人员;事改企单位改前退休人员;

3. 企业 军转干部;1—6级伤残军人;

4. 1—4级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

5.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列入供养范围的亲属。

具体划转单位和人员范围以市、 区人社等部门确定名单为准。

常州市哪些保险并轨?

常州市此次医保并轨主要涉及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两项业务。具体为:新北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并入市本级统筹区;奔牛、郑陆、邹区三镇居民参加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原戚墅堰区居民在经开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

常州市社保并轨区域

1. 原戚墅堰区划转单位和人员、并轨人员到武进区人 社局经开区分局办理;

2. 在原戚墅堰区劳动和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到武进区人社局经开区分局负责办理相关业务;

3. 奔牛、郑陆、邹区三 镇划转单位和人员、并轨人员分别到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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