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保政策调整主要集中在10月份。近日大家保保险网整理了2015年广州市社保调整的相关政策,包括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和报销、工伤及生育保险费率降低等政策。
2015年广州养老保险政策调整
1.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
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2. 广州长者享居家养老服务
广州户籍老人可享受由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对象主要针对60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低保低收入等退休人员,而居家服务员需通过家政服务考试后才能上岗,并且每年都要参加数次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保证服务专业性。但目前从业的相关服务人员暂时还达不到给痴呆、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专业护理的水平。该服务颇具古风,与唐代“补给侍丁”制度较为相似。
(编者注:“补给侍丁”制度是指侍丁不需服徭役,对80岁以上的老人,朝廷他安排一个照料的侍丁,90岁以上的安排两人,百岁以上的安排5个人。)
2015年广州医疗保险政策调整
1.广州居民大病医保个人缴费取消,报销额度提高
今年起,城乡居民医保引入大病医保,不需个人另外缴费,大病医保保费从统筹基金中划拨。年报销限额由33万元提高到40万元。
2.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
广州市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自愿的原则,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2015年广州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调整
1. 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下调
从10月1日起,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其中生育保险保险费率由≤1%调整为0.5%;工伤保险保险费率由1%调整为0.75%。
2.广州市生育保险门槛降低
广州市用人单位为全部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及时参保人未缴满1年生育保险,也可在缴满1年后进行生育保险申请报销。此外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生育保险标准的职工等都能享受生育保险。
另外,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就医确认也简化手续,统一前移至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该政策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5年广州市社保提取、转移手续
1.广东社保卡跨行取现免收手续费
广东人社厅联合16家银行,将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保卡在省内跨行取现减免手续费。
16家银行将分批从10月1日起,每月免收本行发放的社保卡持有人不少于3笔省内跨行取款交易手续费。
第一批(10月1日实施减免):省工行、省建行、省中行、省农信社、省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省农行、东莞银行、广州银行、省交行、招商银行、南粤银行、广州农商行等13家。
第二批(12月31日前实施减免):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润银行等。
2.社保异地转移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阙广长就社保问题在线回复网友疑问时提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的个人账户余额和按其缴费工资12%计算的统筹基金都可转移至新参保地。
参保人离开原参保地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参保缴费凭证,在某地工作参保后,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将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当地,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