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案
2003年至2006年1月期间,史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共75次提取公款225万余元,其中挥霍于体育彩票40万至50万元,做烟叶生意亏本30余万元,购车9万余元,上网赌球10万余元,购房首付8.7万元,结婚花费6万余元及包养情妇7万余元。其间,为掩盖贪污事实,史勇还将其中的29万余元返存到单位的3个账户。截至2006年3月31日,史勇经管的银行账户损失资金196万余元。史勇给国家造成133万余元社保基金无法追回。
2006年4月一位清瘦的年轻人在一位老人的带领下悄悄走进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据调查他在2003年至2006年1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社保金及其他经费196万余元。时间之长,金额之巨,在云南省社保金贪污案中居首。
他叫史勇,是个风华正茂的公务员,也是领导和同事眼中的业务尖子。谁都料想不到,工作上兢兢业业、踏实勤奋的他竟然瞒天过海,干出贪污巨额公款近200万元的惊天大案!
事发后,史勇的父母忍不住抱头痛哭。这对含辛茹苦的父母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一直引以为荣的儿子,何以刚刚放手闯社会,就闯出如此惊天大祸来?
“15年的有期徒刑对我来说如同得到了一次重生的机会。”回想过去,眼里闪出泪光的史勇说:他现在已经做父亲了,但只见过女儿一面,还是在开庭那天见的。现在女儿已经6个月大了,但他还一次没有抱过女儿;而在孩子的整个童年时期,他将尽不了做父亲的责任。是的,他欠女儿的,他让女儿一出世就“没有”爸爸。我们很多人都看过童话《快乐王子》,童话中的王子为了救助穷苦的人,把自己用宝石做成的眼睛都献了出来。史勇呢?他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却献出了自己的灵魂和自由。
“记得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一心想要为社会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