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利润未上缴社保局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传言并不属实,社保物业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历年利润滚存未分配、未曾上缴市社保局。市社保局日常开支费用由财政拨款解决。原大楼规划有部分楼层是作为宾馆用途设计的,这些楼层,海天与社保物业公司一直以宾馆形式使用,社保物业公司宾馆使用场地的租金上缴财政,取消宾馆改作其他用途需要投入改造资金,因此延用原有模式经营。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媒体反映市社保局人员入住该公司宾馆不花钱的现象不属实,该局公务活动确需住用该公司宾馆,均按门市价格(淡旺季不等)5~7折支付住宿费用。该局工会会员在宾馆配套发廊理发,是按照该公司内部员工价格标准,按每票10~15元价格购买,在工会费福利费中支付,不存在免费享受该发廊服务的情形。
市社保局负责人表示,3年多来,他从未让物业公司为其买单,也从未到楼下的理发店消费。
资产难定性未纳入剥离范围
该负责人表示,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由市社保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分别持股70%、30%。由于历史原因,社保物业公司未“脱钩”。上世纪90年代,国家要求各地停止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已经投资运营的项目需清理回收。为此,原社保局在社保物业公司注册成立后,于1996年1月将500万元注册资金及4.08万元利息归还基金,另从社保基金以外的经费中拨入资金和资产保障社保物业公司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