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和如今的社保卡工本费发票,其发票性质并不相同。
“社保制卡年花5000万”追踪
1月8日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召开的专题审议会上,深圳市社保局公布数据称,20 12年该局社保卡制作费用支出510 9万,20 13年该项费用安排预算5550万,引起人大代表质疑。
此后,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回应,社会保障卡制作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社保局是代收代支的角色。近日,又有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张2006年的发票,指出当时制卡费由社保局控股的企业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并非收入国库。深圳市社保局方面则表示已关注到此帖,但截至发稿时并未作出回应。
网友提供的发票为2006年9月开具。发票性质是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中心收入定额发票。南都记者查询了相关档案,亦查到一张在2007年1月开具的制卡费用发票,面额为20元,发票性质与网友发布的相同。
公开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1998年注册成立。股东几经变更,但是深圳市社保局一直以出资350万占股70%。该公司经营范围也几经变更,但“自有物业管理”和“社会保险业务咨询”项目一直未变。2005年发布的《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显示,社会保障(IC )卡工本费的收取依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67号》文。该文明确确认,“此项收费委托银行代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据悉,目前深圳市社保局制卡费用开具的票据为“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但是为何在2006年?2007年该局仍然通过控股企业收制卡费用?这笔费用收取之后去了哪里?记者昨日致电深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已关注到这个帖子,并表示近期将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