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武汉买房要交满两年社保 去年年底,“汉七条”一出,来自黄冈的贺女士不仅无法在武汉购房,甚至她付的3.45万费用,都难以追回。
记者了解到,“汉七条”新政推出后,提高了外地人的购房门槛,一些就此无资格购房的客户,历经3个多月,仍陷在数万元中介费、服务费,房东定金无法退回的“双重损失”中。
有业内统计,仅汉口类似纠纷交易就有数百起,涉及金额千万。本报也接到数十个投诉。
在“汉七条”出炉后,武汉房管局就迅速针对新房买卖,给出了指导意见,明确哪些客户不受新政影响,什么费用可以退还,导致新房领域类似纠纷很少。但针对二手房买卖,却没有出台类似指导意见。在这些费用无法退回的背后,又反映出武汉二手房交易的哪些“不规范”?
案例
购房者3个月追不回预付金
黄冈人贺女士向本报记者介绍,去年9月底,她通过某中介看中一套位于白沙洲的二手房,总房款57万,当天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缴纳1.45万中介费和贷款服务费,另2万给房东做定金。
不料,11月底“汉七条”发布,新政规定,外地购房者交纳社保或纳税时间从一年改为两年,而到2013年10月,贺女士的社保才缴满一年,这意味着,到今年10月,贺女士才具备购房资格。
去年12月初,贺女士考虑短期内无法买房,就要求退回3.45万费用,但这3个月来,中介和房东都没有给予退款。“相继投诉至工商和房管部门,但中介和房东,都不退钱。”“不是我不想买,新政出炉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应该取消,而且贷款服务也没发生,为啥不退钱?”贺女士想不通。
上周五,本报将此事反映给该中介武汉公司高层,很快门店负责人就致电贺女士,表示愿意退还中介收取的1.45万费用,并协助沟通房东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