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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社保局做好2016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2017-02-03 08:00:01 无忧保
【导读】:为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赣州市南康区社保局认真做好2016缴费年度(2016年1月至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为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赣州市南康区社保局认真做好2016缴费年度(2016年1月至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一是要求凡在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送《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给区社保局

二是明确缴费工资基数必须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的规定口径。

三是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个人缴费工资,须经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式确认。

四是缴费单位必须提供2015年度1-12月工资发放汇总表;2015年度会计明细分类账应付工资科目借贷记录或与工资发放有关的银行日记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社保局  罗庆余)

标签:   缴费基数社保局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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