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内需 保增长 促发展
北京市出台66项措施稳定就业 帮扶企业 促进经济———
本报讯 本市将建立企业税费缓缴机制、研究对养老险投保人延迟纳税的优惠、困难企业可申请每人每月116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为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帮扶北京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昨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若干措施》以及《关于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三个文件,共计66项措施,从三大方面全力促进北京经济的平稳发展。
而在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31条意见中,将积极发挥保险管理优势和保障民生功能。发展个人和团体养老以及健康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以及健康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优惠,支持在京设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等。
对于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方面的6项措施中,在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上,主要来围绕三项补贴:企业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已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并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的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每人每月的标准为1160元,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时,还有相应的培训补贴。